乘客拍摄的士司机违规被控不法盗录?警方这样回应
澳门的士违规行为屡遏不止,有网民却于社交网站发文,指有市民遭遇拍摄“黑司机”违规行为被控不法盗录。治安警对此作出回应。
治安警回应网民言论
有网民日前于社交网站发文,指警方对拍片为证的网民诸多刁难,甚至有举报市民被控不法盗录。
治安警回应表示,市民及旅客有需要举报的士违规,应以合适的方式记录上述资料,如需要拍摄照片作记录,亦须以谨慎、适度及适当的方式进行,以拍摄的士专业工作证的资料及提供证据予警方为目的。警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的士司机的违规行为依法执法,保障市民及旅客的合法权益。
治安警强调,过去一段时间致力打击的士违规行为,今年1至10月,警方联同交通事务局打击的士违规共5,110宗,其中,滥收车资及拒载占大多数,分别为3,175宗及1,126宗。
当局亦开设语音分流热线(2837-4214),“警务易”手机程序亦加入举报违规个案的选项及功能,方便市民即时举报。
乘客如遇到违规情况,可提供事件性质、的士车牌号码、的士司机姓名、地点及联络电话等数据,治安警察局便会即时派员到场处理。
郭良顺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本月8日续会见的士业界代表,收集“的士法案”意见。澳门的士司机互助会理事长郭良顺会后表示,业界担忧改为公司化形式投标,影响生计,建议政府试行“双轨制”,即一半改为公司化投标、一半维持个人投标。但可透过投标书条文,规范司机需符合的士规章、安装监察系统等才能投标,违规者亦可处罚停牌一段时间等。
他又建议删除“被动式放蛇”的条文,主张的士车厢安装录音录像系统。直言内地有数千部的士都是采用录像系统监控,澳门只有千多部为何做不到?而且早前重庆巴士跌落海,都是靠录像系统才还原真相,故有安装录像系统必要。储存录像资料的黑盒,可以加密及设置密码,除了政府,其他人无法调阅,毋须过分担忧侵犯私隐。
立法会三常会上月24日讨论《轻型出租车车客运法律制度》法案,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表示,已向三常会提交新工作文本,文本接纳了三常会过去的大部分意见,但维持不在的士内录像、不限制的士公司的股权转让。
三常会主席黄显辉则指出,政府代表解释坚持不录像的原因是认为录音设备在目前阶段已足够处理乘客与司机之间的纠纷;不限制的士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从行政成本考虑,不想增加行政手续及程序。
三常会大部分议员则提醒政府再审慎处理,甚至有议员提出不成熟意见,建议的士公司股权转让不能超过50%,50%之内则自由,希望政府考虑,目前并未有任何共识。
新文本中大部分原先3万元的罚款一律降至9千元,包括迟将届满有效期的士准照、的士识别牌交还当局等行政义务的违反。黄显辉称,这是当局接纳三常会听取业界及市民反映意见后,降低了罚款金额。
部分图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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